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5-06-23
一、事项名称:林木种子经营许可
二、办理部门:365bet体育
三、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自治区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林发[2002]27号文件。
四、申请条件:
(一)经营种子:
1、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经县级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具有正确识别所经营种子的能力和了解掌握种子贮藏、检验、保管技术人员;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经营苗木 :
1、具有与经营苗木种类和数量相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具有正确识别所经营苗木品种的能力,具有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培训,熟悉苗木分级、包装、运输、贮藏等的技术人员;3、具有与经营苗木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必要的仪器设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申报材料:
1、《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场所使用证明;3、林木种苗加工、包装设备、仓贮设施和种子检验仪器的清单;4、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培训证明)。
六、办理程序:
第一步:将申请材料提交办事窗口;第二步:林业种苗站审核;第三步:符合条件:①属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生产许可证,送县林业局领导审批;②属主要林木良种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由县林业局审核,送市林业局复核后报自治区林业局核发。
七、办理时限:
自接到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的完成本级审核工作,并将材料报县林业局审批;不属本级审批的15天内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退还申办材料,并说明原因。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九、办理地点:藤县政务中心林业局办证窗口
十、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5:00-17:30
十一、咨询投诉渠道:
咨询:7299586 7291661
监督:7291893 729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