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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护发〔2013〕6号
各市、县林业局,各自然保护区,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进2013年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广西"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2013年工作要点和自治区林业厅2013年全区林业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保护工作实际,我们研究确定了2013年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3年广西林业自然保护工作要点
2013年2月26日
2013年广西林业自然保护工作要点
2013年全区林业自然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紧紧围绕"美丽广西"建设,以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为总任务,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力推进湿地保护和恢复,健全保护管理保障体系,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加快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发展,加强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民保护意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建设。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提升保护管理能力
(一)持续推进保护区新建晋级工作。继续推动大桂山鳄蜥等4个保护区晋升国家级保护区的机构及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七冲保护区申报晋升国家级保护区工作,推进春秀、青龙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合并晋升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加快推进王岗山自治区级保护区新建申报工作。全面推进保护小区建设工作,新建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小区30处以上。
(二)进一步推进保护区综合能力建设。推进以信息化管理、设施标识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加强猫儿山国家级示范保护区建设。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启动九万山、花坪、大王岭、大容山等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规划调整工作。抓好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竣工验收和成果总结推广示范。
(三)切实抓好保护区项目资金争取和管理工作。提前谋划、储备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财政保护能力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进一步强化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生态旅游合理利用及建设项目的监管服务工作。
二、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努力提高自然湿地保护率
(一)建立湿地管理和指导机构。加强与自治区有关部门沟通和联系,争取增挂"广西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牌子,加强对全区湿地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推动成立自治区湿地专家委员会,强化科技支撑和指导。
(二)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牵头商发改、农业、环保、水产、海洋等有关部门编制完成广西《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实施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分步组织实施。
(三)加大湿地公园和示范工程建设力度。抓好桂林会仙、北海滨海和横县西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指导工作。推进南宁、百色2处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申报工作。重点抓好茅尾海红树林保护区、澄碧河水库湿地、涠洲岛自然保护区、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的湿地保护与恢复示范项目建设和北海防护林场红树林恢复技术项目研究及总结推广应用工作。
(四)大力争取项目资金。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汇报沟通,计划完成茅尾海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工程、澄碧河水库湿地保护工程、涠洲岛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工程等6个项目可行性研究,建立项目储备库。加强与各级财政部门协调沟通,落实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配套资金。
(五)加强湿地监测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山口、北仑河口国际重要湿地和百色澄碧河水库国家重要湿地的日常监测工作。以全区湿地资源调查为基础,以固定湿地斑块抽样和广西湿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为技术手段,建立我区湿地动态监测框架,逐步建立重要湿地、自然湿地监测体系。
三、突出抓好濒危物种保护,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一)抓好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突出抓好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全面推进广西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广西全国第二次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全面完成2013年调查任务。
(二)抓好濒危物种保护基地建设。加强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拯救保护,依托现有自然保护网络体系,逐步完善野生动物救护放生基地、野生植物就地和迁地保护基地,着力改善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
(三)积极开展重要物种拯救保护工作。继续做好海南虎斑鳽、黑叶猴、广西火桐、拟单性木兰等物种的监测和繁育工作,积极开展黑叶猴、鳄蜥等人工繁育个体放归自然和广西火桐等野生植物原生地回植试验。积极推动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香港嘉道里农场暨植物园等国际组织的濒危物种保护项目合作。
四、建立部门间联动,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
(一)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加强与工商、动植物检验检疫、公安、海关、边防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逐步建立长效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联席工作制度。积极协调自治区工商管理部门,争取在宾馆饭店和农贸市场推行保护野生动物承诺制,并将其与营业执照年检挂钩。
(二)进一步强化保护执法。在重大节假日、春季和秋冬两季候鸟迁徙季节,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边境地区跨国走私、贩卖野生动植物,滥捕滥猎滥食候鸟,非法经营和食用野生动物,非法收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等重点领域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加快繁育利用产业发展
(一)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开展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调研,争取出台《关于加快广西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发展的意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促进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科学发展。
(二)强化繁育利用产业监管和技术服务。加强对繁育利用企业的监管,制订出台滑鼠蛇、眼镜蛇人工驯养繁殖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促进繁育利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组织野生动植物保护专家委员会和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救护、繁育技术培训和指导,为繁育利用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六、规范野生动物处置,提高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水平
(一)规范野生动物处置。理顺非正常来源动物的移交程序,规范非正常来源动物的处置管理。进一步完善非正常来源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处置管理制度和公众信息举报、反馈制度。加强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科学研究,进一步提高收容、救护水平。
(二)提高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水平。启动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开展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监测示范站建设,全力推进边境地区疫源疫病联防联控体系建设,提高疫源疫病检测、预警和防控能力。加强我区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期的日常和专项巡护并形成制度化,有效防范野生动物疫病传播。
七、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保护管理制度体系
(一)积极推动保护立法。加大力度继续开展湿地立法调研,加快推动《广西湿地保护条例》立法步伐。力争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自治区级湿地公园建设步伐。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启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区一法"建设。
(二)加强保护工作绩效管理。与各市林业局、候鸟迁徙通道和越冬地县林业局签订野生动物保护责任书,并争取将其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在林业系统实行遵守保护野生动植物"六条禁令"承诺制度。
八、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自觉保护意识
(一)抓好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湿地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将保护宣传深入社区、学校、工厂、餐馆饭店,营造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举办第四届广西国际兰花研讨会。
(二)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开辟广西林业自然保护公益性宣传专栏。组织编撰《广西林业自然保护宣传画册》、《广西湿地生态文化》和《广西两栖动物彩色图鉴》。协调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争取将有条件的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成为中小学生态文明道德教育基地。
九、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保护履职能力
(一)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建设生态文明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切实做好各项保护管理工作。
(二)提升保护履职能力。举办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培训班,深入学习和准确把握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责,切实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制定和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岗位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强化保护履职能力。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廉政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查找可能引发腐败行为的环节和领域,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办事程序,尽最大可能弱化行政自由裁量权,消除滋生腐败的隐患。
(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实施意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