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1-12
为组织开展好我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林业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林办产字﹝2016﹞18号)、梧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梧林安﹝2016﹞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学习、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多类载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普及安全知识,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党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传达到我县林业基层单位,突击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推动局所属各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完善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促进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5月3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安全咨询日、警示教育、预案演练、林区安全宣传等活动,并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的有关活动。
(一)组织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局所属各单位要挑选熟悉安全生产工作的业务骨干在当地公众聚集场所开设咨询活动点,张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和标语,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资料,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回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向群众宣传"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安全主题,传播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宣讲各类事故的防范方法。
(二)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既可选择近年发生的各类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开展警示教育,也可组织案例讲座、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以案警示"。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
(三)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按照国家有关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应当组织演练的法定要求,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相结合,选购应急与逃生相关知识的书籍、挂图、宣传资料等开展培训,全面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全体职工、社会各界群众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通过应急预案演练,全面检验预案的实效,查找漏洞,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应急体系,提高预案的可靠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时效性。
(四)组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林区宣传活动。为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林区宣传工作,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在各林区张挂"打非治违"宣传横幅、标语,向群众免费发放"打非治违"宣传资料,进行安全生产法制教育。
(五)精心组织开展安全活动
1、开展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月"职工动员活动。各单位要根据我局的活动方案,结合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部署,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将上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及工作要求传达贯彻到全体人员,动员本单位的职工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去,人人争做安全生产工作模范,为治理隐患和防范事故做出贡献。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人,同时保障经费,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活动有效开展。
2、组织开展一次职工安全生产读书和培训活动。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读书活动,选购安全生产的书籍免费发给职工阅读,如:《职工安全知识教育》、《职工法规知识读本》等,培养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或分期分批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市里或县举行的短期安全再教育培训。
3、组织开展一次营造安全生产环境氛围活动。各单位要把悬挂安全标志、安全标语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干部职工活动区域悬挂安全文化标语、挂图,在生产经营场所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在危险有害作业岗位悬挂职业卫生防护标志、安全操作规程。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应当悬挂安全标志、安全操作规程的场所而没有悬挂的,或虽然悬挂但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或因陈旧而造成字体、符号褪色的,或因粉尘粘污导致模糊不清的,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补充完善或更新。
4、组织开展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要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先排后除的工作方法,首先安排时间发动每位职工对本岗位及周边的生产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排除;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尽可能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完成整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要记入安全生产台账,整改完成要经安全技术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夯实安全生产最基础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提高广大林业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的根本措施。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集中性、突击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对于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和事故防范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在本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力求取得实效。
(二)面向林区,广泛动员。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把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运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协调,各方配合。各单位在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和安排各项活动中,必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各项大型活动既能达到效果,又不出任何意外。
(四)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林业工作的实际,围绕区、市、县提出的"安全生产月"工作任务,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认真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林区建设。
(五)加强督查,深入指导。为推动2016年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我局将组建督查指导组,深入各单位进行指导、督促所属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督促的同时,督查指导组适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通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开展。
(六)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典型经验和工作总结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部署、活动方案等专项信息的及时上报。上报活动信息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活动简况、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要于7月10日前报送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电话:0774-7299500,传真:7299515;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材料及照片,请发到邮箱:gxtxlyj@163.com。